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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2011-2013年连续三年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我市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明显缓解,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具体指标

  1、改善示范区环境状况

  (1)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自来水普及率≥9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2)保护目标水体水质目标:优于Ⅲ类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5%。

  (4)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60%。

  (5)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6)村容村貌:村有卫生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到位。柴草、杂物、畜粪等分类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残墙断壁、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现象。

  (7)群众满意率≥95%。

  2、提高示范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

  (1)村庄污水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模式处理率≥90%,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模式处理率≥70%。

  (2)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3)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

  (4)户外道路硬化率≥90%。

  (5)林木覆盖率≥40%。

  (6)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

  3、建立健全示范区农村环境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乡镇建立完善环保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行政村配备环保专干。

  四、连片整治示范内容与实施计划

  (一)示范内容

  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内容以工程技术示范为主,同时兼顾农村环境管理和政策示范,建立区域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综合示范区。

  整治内容仍沿用《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2009〕17号),但不包括测土配方施肥、卫生厕所改造、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等已有国家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鼓励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所在地县(区)将其他涉农专项资金与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整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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