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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科技资源管理和利用水平,支撑科技创新和管理决策,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统一部署,省科技厅、财政厅决定开展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意义和目的
  本次调查以重点科技条件资源调查为突破口,以建立科技条件资源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为保障,通过努力,基本摸清我省科研院所(含转制类)和高等院校主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现状及利用情况,建立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数据库,为我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实施、科技条件建设和科技资源战略布局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推动科技资源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
  1.省属科研院所和高校,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组织调查;
  2.市属科研院所和高校,由各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调查。
  (二)调查内容:
  1.单台(件、套)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基本信息及利用情况。
  2.研究实验基地及其科技基础条件的基本信息(本次调查所涉及研究实验基地专指经省级政府部门批准或认定并依托法人单位建立或设立的从事各类科技活动的机构,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大型科研设施、野外台站等)。
  3.植物、动物、微生物种质资源及其保存机构(设施)的基本信息和利用情况。
  4.涉密单位及相关信息除外。
  (三)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三、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资源调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各市科技局、财政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经费,将资源调查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予以扎实推进,确保在今年调查的基础上,以后逐年实现数据更新。
  为了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调查通过“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审核和数据汇交。
  四、时间进度及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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