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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承接产业的重点领域
  依托我省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推动新能源、新材料、化工、有色、冶金、装备、生物、轻工纺织、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一)新能源产业。以承接延伸太阳能产业链项目为重点,扩大多晶硅、单晶硅产能,开发薄膜太阳能电池等太阳能光伏组件及控制器、逆变器等关联产品,逐步形成从原料生产到电站系统集成及规模化安装运行的产业体系。积极发展风电设备、光热发电设备及相关配套产业,动力电池及标准化充电站等配套设施产业。
  (二)新材料产业。以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为承接重点,加快发展有机合成材料、电解铜箔、电子铝箔、高纯铝、铝合金、镁合金、铜合金、金属锂、锂电池材料、高档新型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等新型材料。
  (三)化工工业。以盐湖化工、油气化工和煤化工下游产品的精深加工为承接重点,加强与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合作,全面推进化工工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四)有色金属工业。以承接引进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管理模式为重点,加大对现有有色金属工业技术改造,建设一批技术水平先进的铝、镁、铜、铅、锌冶炼加工项目,大力发展以铝、镁、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业。
  (五)冶金工业。引进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参与我省大型钢铁项目建设,加快现有生产工艺的改造,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重点承接军工、轴承、齿轮等特种钢材产品,形成主导产品突出的独特竞争优势,以满足区域市场需求。
  (六)装备制造业。以高性能数控机床、数控机床配套零部件制造、铸锻件生产、专用车、环保设备、基础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业为承接重点,积极引进东部地区的先进制造技术和优质资本,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及开拓新领域,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企业。
  (七)生物产业。以引进先进种养殖技术、优良品种改良、农畜产品精致化加工为承接重点,提高我省农畜产品的规模化种养殖和加工转化率。以引进知名企业,培育大品牌、大产品为承接重点,整合发展现有医药企业,大力提高我省医药行业集聚度和竞争力。以引进沙棘、枸杞等特色生物提取技术为重点,加强生物中间提取物生产。
  (八)轻工纺织工业。以优质矿泉水、沙棘、农畜产品开发等为重点,积极承接饮料、特色食品加工产业。引进先进环保的洗毛、染色技术工艺装备,积极承接高档毛织物、服装辅料、针织服装、地毯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
  (九)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东部地区服务业资金、人才和管理模式,承接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培育发展软件及信息服务、担保体系、研发设计、质量检验、科技成果转化、园区配套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企业,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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