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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要求:区县技术指导意见下发后,90天内向市平联办上报正式签署合同的复印件及招标采购设备的详细清单和技术指标,报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后一并招标。
  2.项目实施期。
  区县项目业主与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实施由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负责,各区县领导小组做好项目相关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工程前期组织协调。
  区县平联办应与市政(城管)、财政、发展改革、公安、电力、园林、环卫、交通管理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督促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办理好相关开工审批手续;协助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落实库房及办公用房。
  (2)招投标组织。
  根据渝府发[2007]73号规定,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必须依法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公司、监理招标工作由区县平联办组织,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参与;项目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由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组织,区县平联办参与。
  (3)采购及合同签订。
  项目公司与中标的施工方、重要设备材料提供方签订施工和采购合同。
  (4)工程集成。
  项目公司应按技术标准组织建设施工和系统集成,落实施工进度管理,确保项目保质如期完工。
  (5)项目监理。
  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
  (6)系统培训。
  系统运行前,区县平联办应指派专人参加由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组织技术专家团队进行的培训。
  (7)验收。
  根据渝府发[2007]73号的规定,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验收方式如下:
  --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完成各分项验收。
  由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对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合同甲乙方双方组织验收。
  由合同甲方“区县项目业主”、合同乙方“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共同组织,质检部门(施工质量评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分包单位等单位参与。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商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从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施工资料方面进行竣工验收。由参与各方签署验收意见,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分项验收资料作为附件。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回购期。
  --区县“平联办”组织验收。
  由区县“平联办”组织,项目涉及使用单位(部门)、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参与,主要从交付使用范围、系统功能、维保内容、系统资料等进行项目交付使用前验收。由参与各方签署验收意见。
  由区县平联办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功能抽检、验收,中国电科重庆项目公司参与。由检测单位签署验收意见。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验收。
  --市“平安重庆”建设领导小组考核验收。
  3.项目后期。
  (1)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竣工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审计机关依法对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其目的是保障建设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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