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11]11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全市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平联办)编制的《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平联办联系(联系人:李兴祎,联系电话:63962794、13908362929)。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工作指导意见
为有效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规范有序地开展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9]10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渝办发 [2010]384号)要求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关于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总承包框架协议》有关内容,制定本意见。
一、区县投资范围
按照投资界面,区县投资范围如下表:
┌───────────┬────────────────────────────────────────┐
│ 费用类别 │ 说 明 │
├───────────┼────────────────────────────────────────┤
│ │设备、材料及软件采购费、施工及安装调试费、系统集成费、环境及机房建设费、 │
│工程建设直接投资 │ │
│ │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等。 │
├───────────┼────────────────────────────────────────┤
│ │含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评估费、验收测试费、工程招标代理费、 │
│工程建设二类费用 │ │
│ │数据采集费、人员培训费、预备费等。 │
└───────────┴────────────────────────────────────────┘
┌──────────┬───────────────────────────────────────┐
│ 费用类别 │ 说 明 │
├──────────┼───────────────────────────────────────┤
│BT融资相应费用 │包含BT方融资成本、税金等。 │
├──────────┼───────────────────────────────────────┤
│ 投资利润 │BT方投资合理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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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端视频镜头的新建接人传输费用、派出所到区县的新建视频专网传输费用、新建 │
│ 其 他 │ │
│ │前端视频镜头取电及电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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