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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2011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2011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2011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南阳市2011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6号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豫政明电〔2010〕9号),根据南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宛政纪〔2011〕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城市蔬菜供应、稳定蔬菜价格为目的,以设施蔬菜建设为突破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机制,强化科技支撑,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发展蔬菜集中示范区和专业乡(镇)、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基地装备水平,增强蔬菜综合生产及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提高蔬菜产量和质量,推进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2011年新建蔬菜基地20000亩,其中露地18000亩,温室大棚2000亩(详见附表)。

  二、基地建设标准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制定蔬菜基地发展规划,每个基地规模在300亩以上。

  (二)基地土壤、水、空气等符合无公害蔬菜种植要求,土地肥沃平整,生产潜力较大。

  (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产条件有保证,要求每30亩有1眼机井。

  (四)日光温室建设以砖钢结构和半地下式土钢结构日光温室为主,集中连片规模不得少于10亩。

  (五)塑料大棚建设以钢筋或钢管大棚、水泥骨架大棚和竹木大棚为主,集中连片规模不得少于30亩。

  (六)品种结构合理,周年生产、均衡供应。

  (七)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八)新基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三、考核认定和验收

  由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市新建蔬菜基地进行考核认定,其结果与目标管理挂钩。

  对市中心城区新建蔬菜基地,分三次进行考核认定:第一次为发展地块的建设前登记,第二次为施工建设期间发展地块的确认和施工质量检查,第三次为基地建成后的考核验收认定。考核验收认定后,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下文,对市中心城区新建蔬菜基地的单位(合作社、公司、菜农大户等经济实体)确定其新建数量和补贴数额,实行以奖代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1年市财政拿出400万元,对市中心城区新建温室大棚进行奖补:对新建高标准日光温室,每亩补贴10000元;新建钢管塑料大棚,每亩补贴2000元;新建水泥骨架大棚,每亩补贴1500元;新建竹木结构塑料大棚,每亩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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