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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

  (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卫生部门要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自觉抵制私屠乱宰肉品流入餐饮消费环节。要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和《河南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对库存肉品进行查验。重点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台账是否登记进货时间、食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数量、供货单位(或个人)、联系电话、验收人等;是否索取检疫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单、有效购物凭证等。对来源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的立即封存,经查实确实属于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的肉品予以销毁,属于含有“瘦肉精”的肉品将查清来源,及时通报和移交有关部门。

  二、加强畜牧部门监管检测能力建设

  (一)完善市级机构建设。设立南阳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健全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提高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市级综合执法机构,将南阳市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合并到南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南阳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南阳市铁路动物检疫站牌子。责成市编办、市畜牧局根据上级要求参照其他市成功做法尽快制定具体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市财政立即划拨专项购置经费,给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增添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仪器设备,为全市开展“瘦肉精”定量定性监测提供技术支撑。

  (二)完善县乡机构建设。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成立县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县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实验室(中心)和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确保每个乡镇建设1个防检中心站。各县市区要根据常年畜禽饲养数量进行科学测算,为畜牧部门增加必要的工作人员,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要将县级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县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实验室(中心)、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镇防检中心站工作经费和增编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也要拨付专项经费购置“瘦肉精”检测基本设备。

  (三)建立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要加快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建设,确保从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实施电子出证工作。电子出证人员必须是动物检疫部门的正式在编人员。市县畜牧部门要根据畜禽饲养数量进行评估,科学测算电子出证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足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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