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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面青苗补偿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注:水浇地(菜地)、旱地地类的认定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附件2:
  南阳市中心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地类
  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单位:万元/亩

区片

级别

区片综合地价

对应地类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耕 地

水浇地(菜地)

旱地

1

7.2

2.2

1.8

6.9

2.1

1.7

6.6

2.0

1.6

2

6.2

1.9

1.5

5.8

1.8

1.4

3

5

1.6

1.2

4.5

1.5

1.1

4

3.8

1.3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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