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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征迁安置工作。一是加快各项征迁资金兑付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征迁实物指标复核、公示工作,及时解决实物指标错漏登和地类差异等问题,及时将征迁补偿资金兑付到群众手中。要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要求,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的作用,做好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工作。要制订征迁补偿资金兑付方案,确保4月底前完成首批临时用地补偿资金兑付,5月底前基本完成永久用地补偿资金兑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征迁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各项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二是做好征迁群众生产生活安置。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切实做好征迁群众房屋建设、土地调整等生产生活安置工作,确保5月底前生产用地全部调整到位,不误群众秋播,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居民点建设任务,搬迁群众入住新居。三是抓好征迁扫尾工作。对永久用地上个别遗留的居民房屋、企事业单位、地埋管线等要抓紧完成迁建工作,对临时用地上的电力、通信、广电、管道等专项设施和地面附属物、房屋,要加快迁建步伐,确保4月底前全部完成迁建任务,满足工程临时用地需要。四是抓紧开展跨渠桥梁引桥用地征用工作。要对跨渠桥梁位置、方向等进行调查摸底,搞好与连接路的对接,尽快开展引桥用地实物指标复核和地面附属物清理工作。五是加强临时用地的使用管理。完善临时用地使用手续,建立用地台账,做好腐植土剥离和复垦返还工作。

  (三)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的认识,坚持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社会稳定,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早排查,及早掌握,及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二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结。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政策范围内的要及时解决;对政策没有明确要求的,要创造条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楚,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的,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妥善解决施工影响和“扰民”问题。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施工,和谐施工。妥善处理爆破、强夯、粉尘、噪音、左岸排水、防洪灌溉等施工影响问题,保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四)坚持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不法行为。我市南水北调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工期紧,任务重,涉及利益主体众多,情况复杂。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工作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工程沿线地区的社会稳定。及时受理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单位的报警,对寻衅滋事、强买强卖、强装强运,组织、煽动群众阻碍工程施工,盗窃工程物资,破坏工程设施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严厉打击,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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