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持开展联合科研攻关活动。鼓励联网组团内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协作,联合申报科研项目。指导单位或牵头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到联网组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累计工作半年以上,每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四、实施保障
(一)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组织架构,成立医疗机构联网运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和重大决策,明确联网组团内各级医疗机构的责、权、利,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商讨实施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联网组团的医疗机构的工作协调和政策指导,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设立“医疗机构联网运营”办公室(暂定医政处),各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网组团牵头单位每年要至少召开两次联网组团联席会议,研究联网组团工作事宜。要将其纳入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管理体系,定期考核结果作为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发改等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医院联网组团运营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体制和机制,积极出台支持政策。
(三)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推动联网组团医疗服务工作。安排联网组团工作经费,用于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安排奖励资金奖励联网组团工作优秀的团体及个人。
附件
深圳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分布
以行政区域和城市功能组团为单位,结合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将全市医疗机构组建成13个医疗机构联网组团,具体分布如下:
(一)罗湖联网组团
1、概况
罗湖联网组团(罗湖片区)辖罗湖行政区范围。
本组团现有医院(指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下同)22家,其中:三级医院4家,二级医院7家,一级医院11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55家。社会办门诊部50家、诊所99家。
2、联网架构
指导单位: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
牵头单位:罗湖区人民医院(二级)
成员单位:
A、国有公立医院(8家)
市属医院(4家):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拟迁南山)、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区属医院(4家):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中医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
B、社会办医院(1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