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复杂急危重症的转诊按照病情需要、抢救生命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诊疗。
(一)建立和完善病人基本流动制度。病人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首诊的单位,根据病情需要转诊到所属医院,再到牵头医院或相关专科医院。联网组团指导医院一般只接受组团内医院的会、转诊病人。出院的病人直接回到社区,按照出院医院的医嘱在社区进行康复治疗。通过这种方式流动的病人联网组团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
(二)探索促进联网组团有效运行的医疗保险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支持机制。按照首诊在基层,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分级转诊,疑难复杂危重病到医院的原则,通过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和医疗服务价格引导病人和医疗机构科学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三)建立分级医疗服务的制度。根据疾病的诊疗需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学科设置是全科服务,以治疗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为主,一、二级医院临床学科的设置以一、二级专科为主、主要诊治常见病和多发病及一般疑难复杂病;指导医院的专科设置要向三、四级亚专科发展,主要处理疑难复杂急危重症,指导医院要逐步取消普通门诊,专科门诊要根据诊治疾病的复杂和难易程度分为普通专科、专家专科、疑难病专科门诊等。
国家、省和市的医学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要面向全市负责诊治疑难复杂急危重症。
(四)建立联网组团为主的会、转诊格局。一般会、转诊工作应在联网组团的医疗机构内完成。医疗机构负责完成病人的会、转诊手续。要根据病人情况和各相关单位的实际规定完成时间,建立完整的会、转诊档案和完备的会、转诊手续。会、转诊间医疗机构要及时沟通和交换医疗信息,实现医疗机构间患者诊疗信息的共享。不仅要明确转诊病人的基本信息,还要清楚转入医疗机构的专业特长。鼓励开展网上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方便患者及时就医和诊治。
(五)建立联网组团内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按照《
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中的第(二)种情况执行,即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临床带教、手术示范、病例讨论、学术讲座、技术培训等形式,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和管理帮扶。
(六)建立联网组团内医疗资源的共享体制。支持联网组团内的医疗资源共享,如病理检查和生化检查等项目,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可借助有资质的机构完成,在联网组团内医疗机构间低级别的机构要认可高级别机构的检验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