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261号)


福田、罗湖、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盐田、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特区卫生人口计生事业一体化的均衡发展,科学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各级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经研究,我委决定在全市医疗机构实行联网组团运营,并制订了《深圳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颁布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医政处。

  附件:深圳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实施方案(试行)

  (联系人:医政处 罗新乐,联系电话:25531457)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深圳市医疗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特区卫生人口计生事业一体化的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我委决定对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实行联网组团运营,为确保医疗机构联网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行政区域和城市功能组团为基本单位,按照区域性医疗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级架构的功能定位,贯彻“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管理、人才、信息、技术等为手段,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协调性为核心,以实现联网组团分级医疗为根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各环节有序连接的共同体。联网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无缝连接、高效运行,突出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可及性和高效性,提高医疗服务整体绩效。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