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线受理中心。受理中心由前台与后台组成,由扎口单位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前台职责:
1.受理。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受理。
2.答复。直接答复群众诉求。
3.交办。不能直接答复的诉求件,应根据群众诉求情况制作、交办电子工单,或以三方通话、电话转接方式立即转交相关成员单位办理答复。
4.回访。对诉求人进行电话回访,了解相关成员单位收件告知、处理结果答复、诉求人满意度。
5.办结。对回访中群众满意的诉求件作办结归档处理。回访中群众不满意的诉求件,送后台处理。
6.催办。对诉求件办理进行催办。
7.完成后台交办的工作。
后台职责:
1.管理。对前台进行管理、监督。
2.交办。协调交办前台难以交办的诉求件。
3.考核。对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考核。
4.统计分析。对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进行统计分析。
5.催办。对诉求件办理进行催办。
6.公开。对热线服务相关事项进行网上公开。
7.办结。对群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诉求件暂时办结归档或再次交办。
热线受理中心将前台业务进行服务外包。
(二)成员单位。即二级平台,由各市(县)和区、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组成,明确领导班子成员1人为分管领导,至少2名(AB岗)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诉求事项处理工作。主要负责:
1.响应受理中心启动的三方通话,现场答复群众诉求;
2.接收受理中心交办的电子工单;
3.对诉求人进行收件告知;
4.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答复群众诉求,并将办理全过程包括告知时间、答复内容、群众满意度报受理中心;
5.采编、审核、更新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资料库,规范答案;
6.建立健全内部受理、告知、呈批、办理、答复、审结归档、保密、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
7.指导、协调、监督下一级成员单位诉求件办理工作;
8.其它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组成督查网络,承担监察职能。
(一)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