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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卫生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三)其他业务年报表

  其他各业务统计调查表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如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卫生监督统计、疾病控制统计、地方病防治统计、健康教育统计、农村改水改厕统计、医学教学和科研统计等报表,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于2011年2月底前将数据库和打印报表报省卫生厅办公室一份。(报送邮箱:598522396@qq.com)

  二、实时报表

  1、卫统2表(人力调查表、诊所人力调查表);

  2、卫统3表(医用设备调查表)。

  各医疗卫生机构(除村卫生室)的卫统2、3表信息一律更新至2010年12月底,与年报数据一致。实时报表既可使用在线方式上报数据又可使用离线方式上报数据。

  三、2010年的定期调查表

  (一)月报表

  1、卫统1-9表(二级和三级医院含未定等级的政府办县及县以上医院,2011年月报增加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

  2、卫统1-10表(一级医院、未定等级的非政府办医院和政府办县以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疗养院、护理院(站)、门诊部。)

  (二)、厅直属和部属医院从2011年1月起,每月报送医院动态表、经费收支表和30种病费用报表的打印表(疾病分类报表免报)。

  (三)、填报网络平台上的其他相关报表。

  四、报送及审核时间

  (一)年报表的报送及审核时间

  1、卫生机构年报表(卫统1-1表至卫统1-8表),各市卫生局按照审批权限,于2011年1月12日之前将辖区内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年报表审批完毕。

  2、厅直属和部属各单位的年报表于2011年1月8日之前上报完毕(或按所在县、区卫生局的报送时间要求上报)。

  (二)实时报表的报送及审核时间

  实时报送的卫统2、3表,年报信息更新至2010年12月底,2011年每月 20日前更新数据。

  (三)定期报表的报送及审核时间

  各市卫生局按照审批权限,于次月15日前将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月报表审批完毕。厅直属、部属医院除网络直报外,打印的月报表每月10日前报送至省卫生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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