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及能力建设。启动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抓好省、市、县三级重点中医院建设。推进市、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开展省级中医药“治未病”试点、中医药文化试点单位建设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建设2所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使其达到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水平。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抓好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开展全省名老中医学术思想整理研究;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管理、考核;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及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进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单位建设。加快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中医药任务,推广中医临床路径。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完善以中医药重点研究室、三级实验室为基础的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以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临床、基础研究为主的省级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严格中医医疗机构及广告的审批管理。
九、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控制药品安全风险。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违法药品广告等行为。做好新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则》的实施及宣传培训工作。加强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严格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整治和检查及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各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业药师制度,推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
十、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认真做好卫生科教、干部保健工作。培训在岗、新上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300名,开展全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考试,举办省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继续与第四军医大学举办临床研究生课程班,面向基层举办科技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学习班。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50项。做好201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技奖组织申报。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病原微生物监督管理、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保健基地建设,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做好保健对象健康体检、日常医疗服务和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医疗保障工作,完善省级保健对象联系医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