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1]12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很快,网站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以及在提高行政效能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页面更新不及时,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为扎实推进我省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函 [2011]40号)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加强对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办好政府网站,对于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好网站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定期听取网站工作部门汇报,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要进一步明确网站的建设和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规范,提高办网、管网能力,做到不办则已,办则有人管、能管好。
  省委宣传部要加强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检查指导工作,青海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要按照政府网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的总体要求,不断丰富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内容,增强网站功能,同时积极整合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的信息资源,为各州 (地、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提供面向社会和公众发布政务信息、在线办事和公益服务、进行互动交流的信息平台。各州(地、市)县政府网站要加强对所属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大力推广站群技术,鼓励依托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建设所属部门的网站,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一站式服务。各级政府网站承办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技术实力,并选配熟悉本地区、本部门整体情况和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站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全面检查,切实解决政府网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