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优秀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推荐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优秀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渝中医〔201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1〕100号)精神,我局将组织推荐全国优秀组织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参加2010年开展的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全部机构(包括管理部门、数据网络采集平台建设单位、医疗机构)、个人和专家。
  二、推荐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全国共设置优秀组织奖100个,先进个人奖500个,分配给我市优秀组织奖3个,先进个人奖14个。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组织
  1.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谋划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各级培训班,积极做好参与调查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类医疗机构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工作,按时完成调查数据的填写、审核和上报任务,调查数据填写完整、真实和准确。
  3.参与市级数据网络采集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组织或机构,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运行正常,为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做出贡献。
  4.其他在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机构。
  (二)先进个人
  1.管理人员组织本地区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积极谋划,精心部署,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开展培训,落实督导检查,工作成绩显著。
  2.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本次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参与组织本地区的人员培训、数据审核和督导检查,完成本地区或单位调查数据的上报填写等。
  3.参与市级数据网络采集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人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