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开展单位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要高度重视,根据项目目标和内容,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既要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又不影响血站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要按照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制定实验室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人员培训的相关工作方案,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三)市血液中心和万州中心血站应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进行相关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将采购结果和工作进展及时报市卫生局。
(四)市血液中心和万州中心血站要加强对血站质量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要完善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证检测质量。
(五)市卫生局、万州区卫生局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监管,开展工作督查和评价,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
附1:
2010年血站核酸检测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建设实验室数
| 设备购置
| 配套设备
| 人员培训
| 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统计分析
| 合计
|
培训人数
| 补助资金
|
市血液中心
| 1个
| 160
| 72
| 5人
| 2
| 20
| 254
|
万州中心血站
| 1个
| 160
| 72
| 5人
| 2
| 20
| 254
|
合计
| 2个
| 320
| 144
| 10人
| 4
| 40
| 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