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血站核酸检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卫医〔2011〕142号)
万州区卫生局、市血液中心: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27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血站核酸检测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1118号)要求,开展好我市血站核酸检测项目,我局制定了《重庆市血站核酸检测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重庆市血站核酸检测项目工作方案
为提高血液检测技术水平,缩短经血传播疾病检测的“窗口期”,降低经输血传播疾病风险,最大限度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血站核酸检测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0〕1118号)要求,我市将在部分血站开展血液核酸检测工作。
一、项目目标
在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分别建设1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完成血液核酸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配置、建立完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管理、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
二、项目内容
(一)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各配备1台(套)核酸检测设备及1套用于样本运输、分离和储存等的配套设备(见附件2)。
(二)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各培训5名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三)开展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并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评估。
(四)建立完善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证检测质量。
三、项目资金安排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271号),中央财政给予我市中央资金补助508万元,分别给市血液中心、万州中心血站划拨资金254万元,其中160万元用于核酸检测设备购置,72万元用于核酸检测实验室配套设备购置,2万元用于人员培训,20万元用于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统计分析。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