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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的通知
(京政发〔2011〕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地下文物的保护,市文物局、市规划委和市规划设计院划定了本市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图纸由市文物局、市规划委和市规划设计院另行印发。

  附件1:北京市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名单

  附件2:北京市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北京市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名单

  一、东城区永外地区地下文物埋藏区

  二、大兴区亦庄地下文物埋藏区

  三、大兴区青云店地下文物埋藏区

  四、房山区南正地下文物埋藏区

  五、房山区丁家洼地下文物埋藏区

  六、房山区南广阳城(二期)地下文物埋藏区

  七、平谷区云峰寺地下文物埋藏区

  八、平谷区山东庄地下文物埋藏区

  九、顺义区北府村地下文物埋藏区

  十、顺义区古城村地下文物埋藏区

  十一、通州区坨堤村地下文物埋藏区

  十二、通州区南屯村地下文物埋藏区

  十三、密云县苍头地下文物埋藏区

  十四、密云县太子务地下文物埋藏区

  十五、密云县檀营地下文物埋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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