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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农村村庄(村内)道路建设进行数据统计和总结评估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农村村庄(村内)道路建设进行数据统计和总结评估的通知
(陕建发[2011]115号)


各设区市建委、规划建设局、建设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2008年省政府扩大公共财政服务,实施关中地区农村村庄道路建设民生工程以来,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全面总结评估全省农村村庄(村内)道路(以下简称农村村庄道路),尤其是关中地区农村村庄道路建设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如实填报2007―2010农村村庄道路建设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其中,关中地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示范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填报此表时,要结合“民生八大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完成的村庄道路硬化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每年的数据要有衔接性。

  二、关中地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对本市(区)“民生八大工程”农村村庄道路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文字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市(区)农村村庄道路建设基本情况。2、“民生八大工程”所列村庄道路建设项目情况。主要包括:(1) 2008-2010年每年完成的项目总投资,省、市、县各级补助和自筹资金情况,道路项目总长度、项目数量、以及合计(表格和文字形式);(2)实施三年来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村庄道路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附照片和典型案例。3、存在的主要问题。4、措施和建议。

  三、农村村庄道路建设数据统计表和总结评估报告,请各市(区)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前报省厅村镇处,数据统计表须加盖单位公章;总结评估报告将随全省总结评估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

  联 系 人:李 君   联系电话:029--87293472

  传  真:029----87294031

  邮  箱:czc@shaanxijs.gov.cn

  附:2007-2010年农村村庄(村内)道路建设数据统计表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2007-2010年农村村庄(村内)道路建设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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