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医疗救治诊疗工作的通知
(渝卫医〔2011〕10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级各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每年5月-9月,是我国手足口病高发季节。今年1-4月,全国报告的手足口病病例数、重症病例数和死亡病例数快速上升,防治形势十分严峻。虽然,我市目前手足口病疫情总体态势相对平稳,但40个区县发病与去年同期相比,28个区县疫情下降,12个区县疫情上升,上升的区县感染的致病菌以EV71为主。为做好我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诊疗工作,切实维护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救治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杜绝懈怠和侥幸心理。各区县要指定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院作为手足口病患儿定点救治医院,要按照市卫生局关于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要求和《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和《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等技术规范,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估,做到规范、科学、有序防治手足口病。
二、提高重症病例早期识别能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及时将重症病例就近收治到重庆市重症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全力抢救,尽最大努力降低病死率。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手足口病医疗救治诊疗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早期发现重症病例的能力。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要充分发挥各区县(自治县)手足口病临床医疗救治专家组作用,深入到疫情较重地区和医疗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进行巡诊和培训,指导当地开展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重庆市重症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和重庆市手足口病临床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通过技术培训、重症病例会诊等形式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