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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区县中医药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区县中医药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淄卫字[2010]309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

  为深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大力开展“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市中医局组织有关专家于11月30日-12月9日对全市区县级以上中医院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现场反馈的形式,重点对区县中医医院“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医疗质量管理、药事管理、护理质量与管理、院内感染控制、中医特色优势六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各活动单位明确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大讨论活动方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医药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各区县中医院围绕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进行调研并形成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根据讨论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立足实际,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媒体,积极在淄博日报、淄博中医报等报刊投稿,及时报道工作成效、亮点及工作动态,推动了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依法执业意识增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各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意识逐步强化,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增强。不断强化对医疗质量的监管,建立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如强化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知情同意制、会诊制、术前讨论制、危重患者抢救制、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等得到普遍执行。沂源县中医院病房实行电子病历系统,有固定和无线两种方式,可以边查房、边输入,护士站同步处理,方便、快捷。认真执行《输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科学合理用血。

  (三) 落实管理规范,护理质量改善。各区县中医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健全药事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严格,多数中医院能够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相关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实行“五专”管理,账册使用规范,记录清晰认真,基本做到了合理用药、规范用药、合法用药,确保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安全。张店区中医院临床药师制推行工作落实到位,临床药师参与查房,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书写查房记录和药历,门诊用药咨询解答清楚明白,记录完整清楚,受到患者好评。加强医院护理工作,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职责分工明确,完善规章制度,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加强“三基三严”训练,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及时改进工作,增强医患沟通。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对患者实行全面、全程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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