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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及明星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及明星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卫字[2011]12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及明星评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
服务、质量品牌及明星评审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服务与质量品牌、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淄卫字[2010]241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在各区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愿申报推荐的基础上,为组织好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与明星现场考核和集中答辩等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与明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组织好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与明星评审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敏同志任组长的“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与明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详见附件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审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二、确定服务、质量品牌现场考核评估候选单位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兼顾具有面上代表性及各具特色、特点、特性”的原则,在各区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自愿申报推荐(共推荐服务品牌31个,质量品牌27个)的基础上,依据各自推荐的顺序,将三级医院推荐的品牌纳入2个、各区县卫生局推荐的品牌纳入1个、其余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推荐的品牌纳入1个;另外,由于在山东侨联医院整体并入市中心医院之前,此项推荐申报工作已作了部署,因此将原山东侨联医院的1个品牌推荐资格增加到市中心医院。本次共确定推荐申报的18个服务品牌和17个质量品牌进入现场考核评估候选单位,其名单详见附件二。

  三、评审程序

  全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服务、质量品牌的评审程序是:首先,组织现场考核评估;第二,组织集中答辩评审;第三,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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