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推荐淄博市医院药学质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淄卫办字[2011]26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鉴于淄博市医院药学质控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学管理工作,拟对其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为做好调整充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推荐条件
1、分管或从事医院药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
2、二级医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级医院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热心医院药学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学风正派,具有较高组织活动能力和学术水平;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推荐名额:各区县、各单位依据推荐范围和条件,择优推荐1名市医院药学质控委员会成员。
四、方法步骤
本次质控委员会成员调整拟采用竞岗聘任的方法进行。
1、自愿报名,各区县、各单位择优推荐;
2、市卫生局初审,确定答辩人选;
3、组织答辩;
4、研究聘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科主任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各专业质控组织,提高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是今年全市医政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择优推荐,并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各区县、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淄博市医院药学质控委员会成员推荐表》逐级审核报市局医政科。其中市属医院、市管医院直接报市局医政科。
联系电话:2774888 联系人:任玉萍
附:淄博市医院药学质控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淄博市医院药学质控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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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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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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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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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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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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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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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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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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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推荐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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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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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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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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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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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卫生局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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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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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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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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