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医疗市场规范工程。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谁发证、谁监管”为基本原则,以日常精细化监管和突击性暗访、抽查为基本手段,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查处办度。认真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抽查制度、暗访制度、举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卫生局对各区县每年至少暗访和突击检查1次,检查结果适时通报并与年度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挂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办。二是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授牌”的“六统一”管理模式,纠建结合,提高诊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底前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70%以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加强违法医疗广告监管。落实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测措施,严格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建立日常监管档案,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保证执法活动的公平性。四是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公示制度,保证监督频次和监管质量,进一步规范血站及医疗机构输血科的执业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五是在全市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按“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两年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整改达标率100%。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督机构监管职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监督频次,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辖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档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建档工作,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市管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事故处罚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实施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监督覆盖率不低于70%。在全市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村水质消毒和检测工作情况,督促供水单位完善净化消毒和水质检验设施。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定期对城乡饮用水水质进行调查监测和卫生评价,确保监督监测覆盖率和监督频次逐年稳步提高,今年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覆盖率不低于80%,供水单位建档率10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