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推进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管理,保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整治工作范围及主题
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主题:促进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畜牧兽医局联合成立全市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的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和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根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联合督导检查。
各区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经济和信息化、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联合成立整治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辖区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根据联合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联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开展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全员培训。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培训,加强考核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减少临床工作中经验用药或不按规定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市卫生局拟于近期举办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骨干培训班,重点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各区县、各单位要在市级培训班结束后,组织对本区县、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进行全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