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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

  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提升山东省中医服务能力项目的实施意见》,抓好1个省级优势专科和4个省级特色专科项目的建设,在基础设施、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服务量等具体指标上达到标准要求。认真做好2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3个国家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1个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建设工作。对市级重点中医专科进行重新评估验收,组织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全省第四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通过“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培养中医临床学科带头人,促进专科专病快速发展。深入开展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 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认真查找医院各环节存在的不足,重点在发挥特色优势的措施、中医药人员配备、临床科室建设、专科建设、中药药事管理、文化建设、中医护理、中医药预防保健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整改。

  四、切实做好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和中医护理工作

  按照《山东省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基本规范》要求,加强2个省级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多种中医药预防保健手段和方法,规范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把中心作为医院延长服务链、拓展业务范围、彰显中医特色、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阵地,作为宣传中医特色的窗口,把中医“治未病”的优势真正体现出来。

  认真贯彻《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中医护理技术培育和应用,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五、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规范化建设,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推动各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中医病区、中药房规范化达标建设。加大综合医院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培养,拓展中医药临床服务领域,提高中医药的可及性和使用率。制定《淄博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标准》,开展全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加强调度督导,确保顺利推进。在全面建设基础上,积极参加省级、国家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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