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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
  六、考试形式
  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程序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考点集中审核、考区集中审核、考区集中复审的工作模式。
  ㈡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后汇总名单和报名材料上报所属考点,不接受个人办理报名。
  ㈢考生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七、考试收费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八、考试组织管理与实施
  ㈠组织管理
  1、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方式组织和管理,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一起组织,单独命题。
  2、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考区、考点三级管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卷,并负责考务管理和阅卷评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领导小组为山东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领导机构,下设考区办公室,负责山东考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承担本市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㈡前期准备
  1、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掌握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乡镇卫生院中的分布情况,了解本辖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需求。
  2、试点申请。考区综合全省情况,向卫生部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申请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
  3、做好知情告知。各考点采取网上公示、在媒体发布通告等有效形式,及时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安排以及管理政策告知所有相关人员,并作好记录。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要签订知情告知书并存档,知情同意书内容应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如要变更地点只能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㈢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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