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
1、报名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