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护理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淄卫字[2011]55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地事局,各市属、市管医院:
为深入贯彻《淄博市卫生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大力弘扬祖国医学,逐步扩展中医护理服务领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做好医疗保健服务,决定开展全市中医护理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并拟定于7月份举办全市中医药系统中医护理岗位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心系天使梦,传承中医情”
二、 活动内容
中医护理岗位人员全员开展中医护理理论知识学习及岗位技能练兵活动,并进行岗位技能竞赛。届时竞赛将分别进行理论测试和技能现场比赛。
(一)理论测试:占比赛总分的30%,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
(二)技能现场比赛:占比赛总分的70%,参赛选手根据要求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并进行必要的技术讲解。
竞赛理论测试及技能操作学习大纲见附件。
三、 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年4月10日-20日)
全市各医疗单位召开中医护理岗位全员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
(二)岗位练兵(2011年4月21日-7月1日)
中医护理岗位人员按中医护理相关理论知识及技能操作学习大纲进行培训学习。
(三)岗位技能竞赛(2011年7月2日-24日)
各活动单位开展中医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并组建5人代表队参加全市岗位技能竞赛。全市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均必须组队参赛。
市中医护理岗位技能竞赛拟定于2011年7月22日-24日进行,择优选择5名人员组建全市代表队,并进行全封闭训练,将于9月16日-18日参加全省中医护理岗位技能竞赛。
四、 有关要求
(一) 各区县及市属、市管医院根据本次活动通知和学习大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4月20日前报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竞赛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预赛,筛选出参加全市竞赛的参赛人员,将参赛选手名单以纸制版加盖公章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市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