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控烟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结合5月31日第24个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参与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积极宣传控烟知识,宣传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不断扩大控烟工作的影响力。二是开展社会宣传。加强多部门合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全市控烟资源,通过制作控烟标识、宣传画、展板、手册等,推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控烟。与教育等部门联合,继续开展中小生拒吸第一支烟签名活动。三是聘请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作用,搞好控烟的监督工作。同时对烟草生产、流通等环节把关,从源头上杜绝烟草危害。
三、强化推进措施,全面落实无烟医疗机构创建标准
一是坚持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九有一无”。按照卫生部和
全国爱卫办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要求,严格落实创建工作有领导组织、有奖惩制度、有控烟标识、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有控烟宣传、有劝阻吸烟、有帮助职工戒烟服务、有控烟知识培训、有戒烟门诊、无单位内部销售香烟等“九有一无”标准,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工作方式,确保控烟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实施项目带动。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控烟项目,组织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八人民医院等六家医疗卫生机构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项目任务,带动全市无烟医疗机构建设。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建立控烟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采取定期督导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及时宣传先进做法和典型,曝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定期向机构内部和社会公开控烟工作信息。
四、严格考核奖惩,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市卫生局将把各区县、市直各医疗单位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情况纳入年度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在医院等级评审、医疗卫生机构文明单位评审、“三好一满意”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及卫生系统评优评先工作中,严格考核奖惩,对未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的单位和违反控烟制度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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