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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按2009年调查数据:全省蔬菜价格1449.6元/吨,单产1.396吨/亩,投入产出比1∶2.99。以2009年调查数据为核算基数,按年均新增生产规模100万亩计算,2010年到2015年,累计新增蔬菜种植面积2100万亩,新增产量2932万吨,新增产值425亿元,新增纯收入283亿元(见表五)。2015年,通过新增基地300万亩,改造原有基地300万亩,试验示范推广600万亩,加上其他环节的发展,全省蔬菜种植业年产值达到352亿元,纯收入达到234亿元,分别增加121.4亿元和81亿元,分别增长52.6%和52.9%;全省蔬菜加工业和采后处理产值由目前不足50亿元增加到100亿元以上。

  表五 全省各年度新增规模和总生产规模平均数

┌──────┬──────┬─────┬─────┬─────┬─────┬─────┐
│ \年度  │      │     │     │     │     │     │
│新增\   │ 2010—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合计 │
├──────┼──────┼─────┼─────┼─────┼─────┼─────┤
│  生产规模│      │     │     │     │     │     │
│      │  300   │  300  │  400  │  500  │  600  │  2100 │
│  (万亩) │      │     │     │     │     │     │
├──────┼──────┼─────┼─────┼─────┼─────┼─────┤
│  蔬菜产量│      │     │     │     │     │     │
│      │  419   │  419  │  558  │  698  │  838  │  2932 │
│  (万吨) │      │     │     │     │     │     │
├──────┼──────┼─────┼─────┼─────┼─────┼─────┤
│  蔬菜产值│      │     │     │     │     │     │
│      │  60.7  │  60.7 │  80.9 │  101.2 │  121.4│  425.0│
│  (亿元) │      │     │     │     │     │     │
├──────┼──────┼─────┼─────┼─────┼─────┼─────┤
│ 蔬菜纯收入│      │     │     │     │     │     │
│      │  40.5  │  40.4 │  53.9 │  67.4 │  80.9 │  283.0│
│  (亿元) │      │     │     │     │     │     │
└──────┴──────┴─────┴─────┴─────┴─────┴─────┘

  2.社会和生态效益。通过发展蔬菜产业,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产销组织建设,可以促进农民生产经营素质的提高,综合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和环境,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确保粮食安全。通过整体打造贵州“特色生态蔬菜”品牌形象,可以促进我省蔬菜产业的生产能力、产业素质和竞争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拓展市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和城乡就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通过广泛推行生态化栽培等技术路线,增加淡季产品、特色产品和生态、安全型产品上市量,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有利于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农田和农村生态维护,实现生产、生活和生态的有机统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蔬菜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推进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省农委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履行蔬菜行业管理职能,指导蔬菜产业规划的实施,省农委要通过蔬菜产业发展和加强统筹,搞好协调,系统指导产业发展,具体抓好规划和规划的实施。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发展蔬菜产业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加快发展蔬菜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省规划的指导下抓紧制定本地区蔬菜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全力支持蔬菜产业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要将蔬菜产业作为支持的重点,逐年加大对蔬菜专项资金的投入,实施重点示范项目,支持蔬菜生产基地、产业带建设和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产销组织和产销大户培育、产业配套和服务体系建设、宣传推介和市场开拓等。各级财政尤其是重点县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合理安排,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可操作、风险可控的蔬菜贷款担保及蔬菜保险业务。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蔬菜开发,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三)强化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为基本要求,大规模开展标准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质量、技术和管理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和全程质量可追溯制度。要整合检测资源,配套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完备省、市(州、地)、县(市、区)三级尤其是40个重点县(市、区)的检测网络和监测体系,完善产销衔接配套制度、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和产品检验风险预警体系,推进蔬菜“由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组织大宗商品蔬菜基地和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对蔬菜生产基地土壤、灌溉水质和大气进行检测,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要鼓励和支持产销组织开展无公害蔬菜、绿色食品蔬菜、有机蔬菜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鼓励和推动企业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制度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要建立产品上市准入制度,实现凭无公害蔬菜、绿色食品蔬菜、有机蔬菜等标识和产地准出证明登记上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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