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升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指导服务、政策扶持和宣传推广,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一批农家乐特色村,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农家乐经营,打造农家乐精品区块和精品旅游线路。
(4)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支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异地发展物业经济,引导结对帮扶资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探索财政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2.培训就业帮扶行动。
(1)增强创业就业能力。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成人教育培训、农村后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面向欠发达地区招收农民大学生。
(2)创新创业就业方式。支持返乡农民工、各类经纪人、农民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青年农民等在农村创业。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村”活动,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农村低保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
(3)优化创业就业环境。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技术供给、业务辅导等方面支持农民创业。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3.下山搬迁帮扶行动。
(1)完善搬迁补助方式。采取兴建廉租住房、差别补助等办法,促进困难农户同步搬迁和自然村整体搬迁。
(2)推进宅基地复垦。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加快历年整体搬迁村落的宅基地整理复垦,争取整体搬迁村落当年开展宅基地复垦。完善宅基地复垦收益分配机制,加大对异地搬迁的补助力度。
(3)探索后续管理改革。保障异地搬迁农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和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异地搬迁农户将承包的土地、山林等资源以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流转。开展异地搬迁农户户籍迁移试点,确保户籍迁移农户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
4.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推进村庄整治和中心村建设。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一般村、提升特色村、缩减撤并村”的要求,分类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扎实推进中心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2)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有序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开工建设联网公路1000公里,加快实施中心村通村公路技术等级改造提升。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改造,优化城乡客运网络衔接,提高农村地区客运班车通达率。
(3)大力实施农村水利工程。继续推进城镇供水向农村延伸,扩大农村受益面,提高全省水质合格率。深入实施“强塘”工程,加快病险水库、“屋顶山塘”、堤防除险加固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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