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
为深入推进我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特制定2011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主要目标。全省55%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低保。省重点扶持的29个县(以下简称29县)完成下山搬迁6万人以上,完成农民培训30万人次;从事来料加工人数90万人以上,实现来料加工费收入60亿元以上。落实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资金2亿元以上,其中省级结对帮扶资金13亿元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有效提升,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改善。
(二)“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争取全省80%城镇社区达到创建标准。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就业,帮助3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8万名)实现再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对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登记一名、援助一名”。实施社会保障扩面行动,新增医疗保险参保90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1.产业开发帮扶行动。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按照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要求,以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为抓手,新建和改造一批特色种养业基地,深入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农牧结合等新型种养模式,积极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高山蔬菜、食用菌、果品、笋竹、油茶、畜禽等特色种养业。加强新型农业主体培育,继续对低收入农户开展绿色证书培训,引导低收入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扶贫、合作创业。
(2)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加强信息对接服务,举办技术比武活动,扩大来料加工覆盖面,增加加工量,其中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异地搬迁小区来料加工覆盖率达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