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骨干水源工程:建成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1.17万亩,解决35万人和31.5万头大牲畜饮水问题。尽快完成在建“滋黔”一期等中型水库建设。计划开工建设蓄引提水源工程382座(处),其中:蓄水工程322座,引提水工程60处。建成后新增供水量47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2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5万亩。力争开工建设毕节夹岩水利枢纽、普安五嘎冲水库、紫云黄家湾水库等3座大型蓄水工程,建设六盘水双桥水库等一批中型蓄水工程,实施完成乌江思林、“引黄入木”等一批引提水工程。(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移民局等负责)
74.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实施瓮福、乌中、湄凤余、安西、铜东、黎榕、兴中、金黔、盘江、遵义等10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计划开工50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313万亩。(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等负责)
7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299.8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其中,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人口200.33万人,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地矿局等负责)
7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治理中小型病险水库829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一)型水库66座,小(二)型水库759座。(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77.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400余个。(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78.烟水配套工程方面:新增烟水配套工程面积400万亩。(省水利厅、省烟草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地矿局等负责)
79.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大力实施78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新增治理石漠化面积16000平方公里。(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扶贫办、省地矿局等负责)
80.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0平方公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81.退耕还林工程:新增退耕还林300万亩,配套荒山营造林400万亩。(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82.天然林保护工程:新增公益林35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0万亩,封山育林250万亩。(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83.重点防护林工程:实施珠江防护林工程,完成营造林25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80万亩。(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84.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支持2-3个自然保护区进入国家级示范自然保护区行列,2-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工程。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规范化发展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和参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等负责)
85.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湿地保护区4个,国家湿地公园5个,恢复湿地3处。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生态旅游发展。(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等负责)
86.森林抚育工程:实施中幼林抚育及低质低效林改造2500万亩,低效林改造600万亩。(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87.林业绿色产业工程:培育林业特色优势资源基地1100万亩,其中木本粮油基地350万亩,森林饮料调料基地80万亩,林药基地30万亩,花卉及观赏苗木基地20万亩,竹林基地15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370万亩,林产化工及能源原料林基地50万亩。(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等负责)
88.绿色通道、城郊绿化工程:绿色通道人工造林26.2万亩,城郊绿化人工造林75万亩、封山育林43万亩。(省林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89.工业节能重点工程:以冶金、电力、化工、建材、有色、煤炭等行业为重点,采取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措施,实施一批年节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节能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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