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魔杰电子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开展电子产品营销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1〕584号)
嘉善县发改局:
报来《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浙江魔杰电子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开展电子产品营销项目要求核准的请示》(善发改外资〔2011〕122号 )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魔杰电子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魔杰(香港)有限公司MOGIC(HK)CO,LIMITED开展电子产品营销业务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主要从事多媒体音响及电脑周边产品的销售,订单合同接洽,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客户沟通和发展。
三、项目总投资1242万港币(约折合160万美元),资金来源:浙江魔杰电子有限公司自有人民币资金购汇。具体外汇出资事宜由外汇管理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