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环保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1〕函人教字30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行文就开展2010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工作进行了部署(环办函[2011]52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就该项工作提出了要求(建人专函[2011]4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市接到《通知》后,尽快转发到本辖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开展统计工作。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下载统计表(附件2),由用人单位填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
三、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尽快完成该项统计、汇总和审核工作,并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统计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厅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王战,电话:0571-87055132
电子邮箱:wangzhan@zjjs.com.cn
附件:1.建人专函〔2011〕43号(略)
2.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系统)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系统)
表 号: 环人统4表
制表机关: 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组通字[2011]11号
填报单位(盖章): 2010年度
| 在职人数 | 党政人才 | 专业技术人才 |
年龄结构 | 学历情况 | 行政职务 | 年龄结构 | 学历情况 | 职称情况 | 从事业务工作 |
合 计 | 其中:女 | 其中:少数
民族 | 35岁
及
以下 | 36岁
至
40岁 | 41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