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由关力(市农机办副主任)同志带队,成员任军、胡腊全、李瑞,负责黔江、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江津、合川、潼南、铜梁、武隆、秀山、酉阳、彭水等地督查工作;
第二组:由邓光友(市农委副巡视员)带队,成员黄自力、杨培成、刘志斌,负责万州、涪陵、巴南、长寿、永川、南川、梁平、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等地督查工作;
第三组:由罗守军(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同志带队,成员何力、吕海泉、唐挺,负责江北、北碚、万盛、渝北、双桥、綦江、大足、荣昌、璧山、城口、丰都、垫江、开县等地督查工作。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迅速行动。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薄书记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府对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盲目乐观的麻痹思想和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狠抓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集中整治农机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要结合“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和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以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教活动为载体,全面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渝农发〔2011〕175号)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检查指导。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