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督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渝农发〔2011〕1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农业水利)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薄熙来书记对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决定从5月30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农机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教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督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督查行动,达到以下目标:严厉惩处各种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农机安全基层基础攻坚年”活动得到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享受政府补贴的农业机械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逐步完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管。努力确保不发生较大农机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督查整治内容
(一)督查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月27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查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一是督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是否存在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办证上牌,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后办证上牌,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发牌发证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考试纪律、考试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是督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审工作中是否坚持做到台台见面,是否存在不检、漏检或检审不合格就核发合格标志的情况。
三是督查农机监理业务办理网上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单机版软件办理农机监理业务等违规违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