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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五)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岗位消防职责是否明确;有无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消防培训;有无“严禁烟火”等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六)“九小”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沿街门店: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悬挂“九小”场所公示牌;是否有人员违规住宿;是否存在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场所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

  (七)集贸批发市场: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外消火栓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线;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是否存在集经营、住宿或生火做饭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

  (八)其他单位场所:是否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四、各负其责,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各级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高层、地下建筑,在建、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同时督促城管部门对占用消防车道的摊点摊位进行清理。

  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使用企业等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文化部门负责组织对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网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同时应督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履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教育的职责,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对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职业培训等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做好对涉及学生寄宿的各类大中小学校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同时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范畴,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广泛宣传消防自救逃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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