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和《河南省高耗能行业2010年节能攻坚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的顺利实施,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决定联合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培育工作。示范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省辖市(扩权县市)科技局(发改委、环保局)等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省科技厅统一受理、评审。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豫科〔2008〕79号)(www.hnkjt.gov.cn)的要求,本着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深入企业宣传发动并为申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编写申报材料等方面的具体指导。请将申报书及相关的文字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吕华山 0371-65967328
李锦辉 0371-65958021
地 址:郑州市政三街4号
邮 编:450003
E-mail:shfzkjc@163.com
附件: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
二○一○年六月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07]105号)、《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豫政[2007]46号)、《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豫政[2006]26号)、《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实施要点》(豫科[2007]170号)精神,推动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全省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依靠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 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推进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