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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选题管理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选题管理工作的意见
(渝新出图〔2011〕125号)


各出版单位: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出版业认真贯彻落实《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出版管理政策法规,出版产品丰富多彩,一大批有影响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出版实力显著增强,全市三家图书出版单位整体进入全国“百强出版社”阵容,出版业初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随着全国新闻出版改革的深化,经营性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我市出版业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是出版业的市场化提升了出版单位适应市场的能力,激发了编辑人员的发稿积极性,但也导致盲目追求出版的品种和规模,选题追求“短、平、快”,出版缺乏精品意识等倾向。二是市场化带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个别编辑人员热衷于互联网上传播的所谓“热点”,追捧低级趣味和“三俗”内容等选题以及不属于出版范围选题等倾向。三是在选题申报及管理上,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管理程序执行,疏于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等。

  以上问题,不仅给出版单位和全市出版业的发展带来隐患,而且十分不利于我市出版业的长足发展。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由于出版单位导向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选题开发缺乏系统规划,对编辑人员的从业资格和素质要求不严,对内部管理放松以及对合作项目审读把关不严等造成的。

  为确保我市出版业能在“十一五”基础上, 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切实实施“精品发展战略”,实现出版业提档升级的目标,充分发挥我市“公益出版一条龙机制”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出版选题管理,加大选题策划论证和遴选力度,杜绝缺乏文化价值的“垃圾选题”出现,规范选题申报审批的程序,完善选题策划、选题论证、选题报批的完整机制,势在必行,很有必要。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和新的《出版管理条例》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单位总编辑工作的意见》(新出政发[2011]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出版管理工作的实际,就出版选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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