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杭价费〔2011〕177号)
杭州市财政局:
一、
核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收费标准每人每期60元,培训时间24课时。培训费含场租费、办公费、师资费、报名费,资料费用按实计收。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按有关财政政策办理,不得与培训费合并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