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1〕1004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为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
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支持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现将此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市区要充分认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不仅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二、各市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下一次试点城市推荐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