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编制重庆市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林规发[2011]133号文件《
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全面启动《重庆市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森林旅游规划界定范围
本规划所指的森林旅游开展的范围和主体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植物园、野生动物园、狩猎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适宜开展森林旅游的区域。
二、规划编制形式
本次《规划》的编制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省级规划和县级上报数据同步推进。各区县要按时上报数据,以利于省级规划工作顺利进行。
三、数据上报时间
请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10日之前,将规划数据如实填表(详见附件)上报,电子版发送到我局规划编制组。
逾期不报者将在年终考核中一并处理。
四、规划编制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把数据编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区县要按照数据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少报漏报。
(三)做好保障工作。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规划编制的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保证工作人员的时间,保障规划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在数据编报工作中,遇到不明事项,请及时向我局规划编制组反映,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编报工作。
规划编制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海燕
联系电话:86363156
邮箱:646288018@qq.com
附表:重庆市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县级表(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