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申请森林公园总规编制(修编)项目的紧急通知
相关区县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10年森林景观与生态文化资源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林园发字【2011】2号)精神,将对部分国家森林公园总规(修编)进行补助,为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编制(修编)总体规划的国家森林公园可以是:①原总体规划使用年限过长急需修编的;②新批建的国家森林公园。
二、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和指导有关国家森林公园聘请高水平的景区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要求编制高质量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对于总体规划被评为2010年度本省最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给予相关森林公园一定金额的补助。
三、补助额度和补助国家森林公园的数量
国家局规定,每个省(市)申请的中央预算资金补助额为20万元,补助国家森林公园数量不得超过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