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长政发〔201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14号)精神,为确保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卫生监管和服务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畜牧业是我市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我市是畜禽及其产品的集散中心。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因此,改革我市兽医管理体制已成为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以建立完善全市兽医工作体系、明确职责、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工作水平和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我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稳定队伍,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稳定基层队伍,构建我市“两级管理、三大体系、四级网络”的兽医管理体制:即市、县两级兽医行政管理;兽医行政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和兽医技术支持三大体系;市、县、乡、村四级动物疫情防控网络。突出履行好动物防疫等公益性职能,放开动物疾病诊疗等经营服务性职能,切实强化各级政府对兽医工作的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撑能力。
三、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