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竞赛活动的通知


  通过竞赛活动,调动各地各级的工作积极性,激活和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森林重庆建设品质。

  二、竞赛对象

  林业类别的自然保护区

  三、竞赛条件

  竞赛对象年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设置及核定的人员编制原件;2、自然保护区的批文、科考报告和总规等档案资料齐全;3本年度没有媒体曝光事件。

  四、竞赛内容

  1、项目建设。通过项目投资和项目管理,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拯救及其生境的保护与改善。

  2、行政管理。从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规划设计、权属鉴定、界桩界线、管理体系、管护协议、管理制度、管护设施、管护经费、区社关系、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生态旅游等方面予以规范并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3、管护成效。无森林火灾,无乱砍滥伐,无乱占林地、无乱采乱挖,无乱捕滥猎,无病虫灾害。

  4、新建和晋升。新设立林业类别的自然保护区,区县级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市级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五、竞赛办法

  市局保护处根据竞赛内容分项确定考核标准和分值及其竞赛细则,国家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分别归类竞赛。年底对考核对象分别考评计分并按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予以竞赛名次排序。

  六、竞赛程序

  竞赛活动按申报、自评、考评的程序进行。即有竞赛对象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在4月底以前向市林业局提出参赛申请,同时,报送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或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1月底以前申请竞赛单位自查自评并报市局保护处;12底以前市林业局组织考评。

  七、竞赛成果应用

  市林业局根据考评结果,下发竞赛通报并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按照考评分值从高到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取1-2名,市级自然保护区取5名,区县级自然保护区取1-2名,对其基础设施或能力建设经费予以补助。同时,向社会展示和宣传保护成果。一是定点、定期发布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负氧离子监测数据;二是年底或次年初市林业局召开自然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组织系列报道。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