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进现代海洋产业。结合我省“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①(注① :以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为核心区,以环杭州湾、温台沿海两大产业带及其沿嘉兴-杭州-绍兴的杭州湾海域、温州-台州近岸海域为两个发展翼,以梅山、六横、洋山、南田、大陈、大小门、南麂等十余个海岛为重要载体。)总体布局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以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等为重点,加大产业引进力度,推动国家和省重大临港产业项目落户,打造全国重要的综合性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专栏5
“十二五”时期我省现代海洋产业引进重点
产业领域
| 引 进 重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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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先进
制造业
| 参与建设以宁波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和台州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为重点的世界级现代石化产业基地;参与发展以海上平台、海洋工程船、液化天然气船、豪华游艇油轮等为重点的现代船舶产业链协作体系;参与建设宁波、嘉兴(杭钢)钢铁基地和国家级高档造纸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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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新兴
产 业
| 见专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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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洋
服务业
| 参与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物流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和“集散并重”的枢纽港;参与建设宁波航运金融集聚区;参与建设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包括国际物流岛、中国(舟山)海洋科技城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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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现代服务业项目。把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结合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着力引进:(1)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研发设计、数字传媒和节能环保等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项目。(2)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总部经济、信息服务、科技教育、商务会展、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3)旅游业项目。
引进高效生态农业项目。围绕我省打造长三角地区优质农副产品的重要生产供给基地,通过加强引进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态化、多功能化和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稳定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重点引进:(1)现代都市农业、现代生态渔业和远洋渔业项目;(2)种子种苗、生物技术、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等农业高科技产业项目;(3)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项目;(4)农产品物流业和农产品科技服务业项目;(5)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
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坚持内外并举、开发建设、立足优势、明确特色,加强产业链招商。以国内500强企业、民营经济500强、行业500强和省外浙商优势企业为重点,引导省外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新设投资等灵活方式在我省投资发展,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行业龙头地位、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功能显著的大企业。
2、鼓励省外浙商回归创业
省外浙商是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宝贵资源。实施“省外浙商回归工程”,鼓励和吸引省外浙商回乡投资创业,促进各类优质要素向省内集聚,实现“浙江人经济”和浙江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
拓宽浙商回归领域。在先进制造业领域,重点支持回归浙商以资本、技术研发或品牌为纽带,兼并重组省内企业,培育一批“企业战略联盟”;参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发展临港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参与我省现代产业集群基地打造。在现代服务业领域,重点支持回归浙商在中心城市建立民营经济总部中心,积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创意、休闲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在高效生态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回归浙商参与山海协作工程、农业“两区”和新农村建设,培育一批山海协作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技能实训基地。
改善浙商回归服务。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加强对在外浙商的联络、指导与服务,增强在外浙商的自豪感和对家乡发展的责任感,有序引导在外浙商回流。探索实行各级领导联系省外浙商社团组织制度,加强与省外浙商的日常联络,积极推介浙江的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组织开展“天下浙商家乡行”系列活动,引导省外浙商资本、资源、信息、人才、技术等优质要素的回流。同时,依托在外浙江人和商会的社会关系资源进行招商引资,协助我省引进资本、人才、技术、新产品、新项目,尤其是引进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大企业。
3、加快国内人才科技引进
围绕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科创基地(科技城)的建设,加快引进国内优质科技资源,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速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进程。
加快创新人才引进。围绕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依托我省重大科技专项、公共创新平台、重大建设工程、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城建设等人才集聚载体,加强对紧缺人才的预测和规划,确定引进紧缺急需高端人才的重点方向、目标和对象,制定年度重点引才目录,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以“浙洽会”、“西博会”、“西洽会”、“哈洽会”等重大活动为平台,每年选择若干个重点发展行业,确定引才主题,有重点组织好高端人才招聘活动;继续组织好北京、上海等高层人才洽谈会及香港服务业人才招聘会等活动,不断提升活动品牌和影响力。加强与人才密集、科技力量雄厚地区和大院名校的合作交流,吸引来浙兴办教育分支机构、科技创新载体和“产学研”、“产销研”一体化组织,促进更多教育、科技成果在浙江转化。推行人才“柔性”流动,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以项目合作、智力入股、兼职兼薪、成果推广转化、特聘岗位等多种形式来我省开展人才智力服务。
加强创新载体共建。重点围绕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照“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结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支持浙江省科技城、杭州大江东创新基地、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宁波研发园、温州科技城、嘉兴科技城与孵化城、湖州南太湖科创中心、舟山海洋科学城、丽水中药科技园、德清科技城等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院所的广泛联系,重点深化与两院十校、国防军工集团的科技合作交流。着力突破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工艺及装备,争取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能源资源、信息网络、新型材料、安全健康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在核心电子器材、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系统软件、转基因新品种、新药创新等领域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加强与中科院、工程院、著名高校和国防科技系统的全面合作,积极引进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积极引进军工科技成果,重点加强与解放军总装备部的合作,鼓励、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参与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和军民两用技术成果的转化、产业化。鼓励和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联合高等院校,以股份制、理事会、会员制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纺织、轻工、装备制造、汽车、船舶、医药、建材、有色金属、石化、钢铁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中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速创新成果转化。
4、加快战略资源合作开发
战略资源是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充分发挥我省港口资源、市场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战略物资储运基地和一批省外资源保障基地,切实提高我省资源配置能力和保障水平。
建设战略物资储运基地。充分发挥我省港口资源、市场先发优势,争取把宁波-舟山港纳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相关政策的实施范畴,在宁波、舟山建设集海港通关、航运服务、物流信息、船舶经纪、国际金融保险等于一体的航运服务集聚区。积极引进省外企业、机构参与我省石油、煤炭、成品油、矿砂、粮食、液体化工等大宗战略物资储运基地建设,参与筹建宁波塑料、化工等期货交易所,参与发展航运保险、船舶融资和航运法律服务业务。加强长三角及长江沿线港口联盟建设,拓展“内陆港”服务功能。吸引更多航运公司的船舶挂靠我省沿海港口,共同建设一批港口物流园区。积极发展宁波港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大力开发浙赣沿线及中西部内陆腹地资源。
建设一批省外资源要素保障基地。进一步加强与黑龙江、山西、内蒙古、新疆、安徽等资源富集省(区)的省际交流,建立资源开发规划和重大项目对接制度、定期交流和协调机制,促进形成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战略资源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探索以异地开发、定向开发、定向供给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换资源”、“项目换资源”和“煤电联合开发”合作,建设若干煤电路一体化项目。鼓励省内企业事业单位到省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鼓励和引导我省企业通过收购矿业企业股权或者采矿权等方式,到省外建立一批省内急需的煤炭、油气、矿石、粮食、棉花、木材等重要资源能源供应基地和能源、原材料开发及初加工基地。组织省内粮食专业合作社、粮食龙头企业、种粮大户,通过租赁、承包、合作等多种形式,到国内农业大省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开展粮食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完善省际农产品物流贸易体系,保障我省粮食安全。